关于水口镇吕兴村土地确权的事情。2017年的时候村上发土地证的时候,我看了内容后,我们兄弟四人,大哥家的土地证是的分开的。另外,我和我二哥,三哥两家都分家好多年了,但是土地证还是的给我们三家发了一个土地证,当时我问了村干部,为什么三家只有一本土地证,村干部说这是的村上上报上去的,就是的这样,我问那上报的时候怎么不入户核实具体情况向上报呢。村干部说这是的其它干部上报上去的。因为我们三家没办法用一本土地证,所以我没有签收。今天村上通知说是的县上来人,对这个有问题的土地确权进行更正,我去了,但是的办理人员给我是只针对于土地面积和地块不对的问题进行处理,其它的办不了。说是现在土地确权是的基于1997年分地的情况来确认的,如果当时你们三家还是的一家的话,就只能确成一本土地证的。至于土地分户分地的事情,你们三家内部去写协议,协调处理。另外,他们现在如果把这个数据现在改了,那么他们系统内部的数据都要变动。对于这样的回复,我很奇怪,现在土地确权却以20年前的数据来确,这明显会造成很多家庭内部的矛盾。即使土地面积是对的,但是如果谁都想拿到自己的土地证,那这个土地证到底怎么分呢?这样的解释是的否合理呢。我想能否有权威的人士给予解答一下呢?